鲁班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二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 (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1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 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
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对于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共同申报。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 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向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及5分钟工程DVD录像。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工程DVD录像的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一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二条 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 评审委员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
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评审专家库,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评选结果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七章 表 彰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九条 鲁班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凡参与鲁班奖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三十条 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 。评审专家不得选自当年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受检企业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和工程复查、评审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选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终身不得再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对工作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0建协字第17号)同时废止。
鲁班奖申报程序:
鲁班奖申报资料,包括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3部分。
一、上网资料的申报
上网资料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电子版申报资料。申报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上网申报前需获得申报卡(含有卡号和密码)。我会将申报卡发放到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转发给申报单位。一个申报卡对应一个申报工程。联合申报时,申报卡将发放给第一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获得申报卡后,登陆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主页(http://www.zgjzy.org),点击“鲁班奖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点击并阅读“资料申报说明”后,点击“企业上网申报资料—申报入口”,进入卡号和密码输入界面,输入卡号和密码后,进入上网资料填写界面,按资料申报说明的要求输入相应内容。上网资料申报过程分为两阶段(五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为基本资料申报阶段(步骤一、步骤二),第二阶段为全部资料申报阶段(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基本资料是指 “申报单位”、“申报工程”、“参建单位”和“相关单位”4个菜单选项需要输入的内容。全部资料是指包括上述基本资料在内,另加上 “工程照片”、“人物”、“图纸”、“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5个菜单选项需要输入的内容。
步骤一,填写基本资料。在上网资料填写界面中,分别点击基本资料的4个菜单选项,进入各界面,输入相应内容。
步骤二,提交基本资料。基本资料输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菜单选项,进入提交界面,点击“基本资料提交”按钮,即完成基本资料的申报。
步骤三,打印申报表。在申报资料填写界面中,点击“打印申报表”菜单,打印申报表后,持该表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步骤四,上传全部资料。在申报资料填写界面中,分别点击“工程照片”、“人物”、“图纸”、“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5个菜单,进入各界面,进行相应的资料上传。
步骤五,提交全部资料。完成上面5个菜单选项的资料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再次点击“提交”菜单,进入提交界面,点击“最终提交”按钮,即完成上网资料的申报工作。
二、书面资料的申报
1、申报表
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第一阶段工作后,打印并装订2份申报表。按照申报表中的说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
证明材料是将上网申报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制成纸质版本;工程照片是将上网申报的20张工程照片冲印成6寸彩色照片并附说明。证明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工程照片制成影集。
三、影像资料的提供
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要求图像清晰、解说清楚,限时5分钟,主要内容见《评选办法》。
1、影像资料的网上传输
使用申报卡号和密码,按网上申报操作方法,再次进入上网资料填写界面,点击“DVD录像”菜单,进入相应界面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2、DVD光盘的寄送
DVD光盘要求一式两份,在网上传输的同时,以快件形式寄送至我会质量安全部。
工程类别划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工业工程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化工、电力、机械、建材、核工业、机电、轻纺等工程。
交通工程包括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铁路编组站,货运码头、港口,水运船闸、航道、造船厂,机场场道、货运站等工程。
水利工程包括水坝、水闸、引水、灌溉及排水泵站、堤防等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
申报鲁班奖条件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五、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六、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3.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七、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条件
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三、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含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鲁班奖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5、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6、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7、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8、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份;
9、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10、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张;
11、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要求
1、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4、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鲁班奖评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住宅工程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一)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七)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八)上述(一)至(六)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一)工业工程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冶金工业
烧结 烧结机面积 平方米 9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焦化 碳化室高度 米 4.3以上
采矿 年采矿量 万吨 60以上
选矿 年处理原矿量 万吨 60以上
球团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铁合金 功率 千伏安 12500以上
高炉 高炉容积 立方米 1000以上
转炉 转炉容量 吨 50以上
连铸 年产量 万吨 50以上
轧钢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有色金属工业
氧化铝厂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电解铝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镁厂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碳素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镍联合企业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其它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量 万吨 3以上
重金属加工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轻金属加工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砂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100以上
脉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70以上
岩金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100以上
其它有色金属工业 投资 亿元 1.5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煤炭工业
矿建立井 井筒深度 米 500以上
矿建斜井 井筒长度 米 700以上
矿建平硐 长度 米 1000以上
其它煤炭工程 施工工作量 万元 5000以上
石油工业
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年产原油 万吨 30以上
年产天然气 亿立方米 6以上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管道长度 千米 1000以上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 万吨 250以上
其它石油工程 投资 亿元 1以上
石油化工工业
气体处理工程 日处理量 万立方米 25以上
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15以上
聚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聚氯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聚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合成氨装置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合成橡胶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合成树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其它石油化工工业 投资 亿元 1以上
化学工业
硫酸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磷酸厂 年产量 万吨 10以上
醋酸厂 年产量 万吨 10以上
纯碱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烧碱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磷铵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磷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硫铁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甲醇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尿素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 万套 30以上
其它化学工业 投资 亿元 1以上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厂(站) 单机容量 兆瓦 300以上
水力发电厂(站) 总装机容量 兆瓦 250以上
风力发电厂(站) 总装机容量 兆瓦 50以上
变电站 变电电压 千伏 500以上
其它电力工业 投资 亿元 2以上
核工业
核电站 单机容量 兆瓦 600以上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石油化工设备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工程机械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年产量 兆瓦 300以上
通用设备厂 投资 万元 3000以上
汽车厂 年产量 万辆 5以上(一般汽车)
0.1以上(重型汽车)
拖拉机厂 年产量 万台 0.5以上(轮胎式)
0.1以上(履带式)
柴油机厂 年产量 万马力 30以上
其它机械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森林工业
独立森工局 年产木材 万立米 15以上
其它森林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建材工业
水泥生产线 日产量 吨 3000以上
玻璃生产线 日熔量 吨 500以上
矿山生产线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年产量 万吨 单体0.5以上
长丝0.3以上
短丝0.6以上
棉纺织厂 棉纺锭 万枚 5以上
印染厂 年产量 亿米 0.5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造纸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 吨 500以上
盐厂 年产量 万吨 海盐20以上
井、矿盐10以上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 万枚 0.5以上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合成洗涤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手表(新建) 年产量 万只 40以上
缝纫机(新建) 年产量 万架 15以上
自行车(新建) 年产量 万辆 30以上
塑料制品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其它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 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二)交通工程
1.铁路工程
(1)长度50公里以上的单线或30公里以上的双线(多线)新建铁路综合工程;
(2)连续长度80公里以上的扩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综合工程;
(3)大型编组站、集装箱中心站、动车段综合工程;
(4)长度1500米以上的铁路特大桥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的铁路大桥;
(5)长度3000米以上的单线铁路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铁路隧道或1000米以上的多线铁路隧道;
(6)长度100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列控工程;
(7)投资5000万元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示范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其它铁路工程。
2.公路工程
(1)全长3000米以上或单跨3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
(2)长度2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3)长度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4)长度2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5)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
3.水运工程
(1)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杂货、300万吨以上散货或3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沿海港口;
(2)年吞吐量60万吨以上杂货、100万吨以上散货或1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内河港口;
(3)沿海通航10000吨级以上船舶或内河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
(4)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渠化枢纽或船闸;
(5)投资1亿元以上的修造船厂及其它水运工程。
4.民航工程
机场飞行区等级4D以上的工程。
(三)水利工程
1.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以上的拦河闸;
3.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以上或装机功率10兆瓦以上的灌溉或排水泵站;
4.高度70米以上土石、100米以上混凝土或浆砌石的水工大坝;
5.重现期50年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堤防工程;
6.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一)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二)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8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长度8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四)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五)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六)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七)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中国建筑业协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二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 (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1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 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
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对于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共同申报。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 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向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及5分钟工程DVD录像。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工程DVD录像的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一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二条 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 评审委员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
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评审专家库,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评选结果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七章 表 彰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九条 鲁班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凡参与鲁班奖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三十条 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 。评审专家不得选自当年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受检企业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和工程复查、评审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选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终身不得再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对工作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0建协字第17号)同时废止。
鲁班奖申报程序:
鲁班奖申报资料,包括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3部分。
一、上网资料的申报
上网资料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电子版申报资料。申报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上网申报前需获得申报卡(含有卡号和密码)。我会将申报卡发放到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转发给申报单位。一个申报卡对应一个申报工程。联合申报时,申报卡将发放给第一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获得申报卡后,登陆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主页(http://www.zgjzy.org),点击“鲁班奖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点击并阅读“资料申报说明”后,点击“企业上网申报资料—申报入口”,进入卡号和密码输入界面,输入卡号和密码后,进入上网资料填写界面,按资料申报说明的要求输入相应内容。上网资料申报过程分为两阶段(五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为基本资料申报阶段(步骤一、步骤二),第二阶段为全部资料申报阶段(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基本资料是指 “申报单位”、“申报工程”、“参建单位”和“相关单位”4个菜单选项需要输入的内容。全部资料是指包括上述基本资料在内,另加上 “工程照片”、“人物”、“图纸”、“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5个菜单选项需要输入的内容。
步骤一,填写基本资料。在上网资料填写界面中,分别点击基本资料的4个菜单选项,进入各界面,输入相应内容。
步骤二,提交基本资料。基本资料输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菜单选项,进入提交界面,点击“基本资料提交”按钮,即完成基本资料的申报。
步骤三,打印申报表。在申报资料填写界面中,点击“打印申报表”菜单,打印申报表后,持该表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步骤四,上传全部资料。在申报资料填写界面中,分别点击“工程照片”、“人物”、“图纸”、“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5个菜单,进入各界面,进行相应的资料上传。
步骤五,提交全部资料。完成上面5个菜单选项的资料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再次点击“提交”菜单,进入提交界面,点击“最终提交”按钮,即完成上网资料的申报工作。
二、书面资料的申报
1、申报表
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第一阶段工作后,打印并装订2份申报表。按照申报表中的说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
证明材料是将上网申报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制成纸质版本;工程照片是将上网申报的20张工程照片冲印成6寸彩色照片并附说明。证明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工程照片制成影集。
三、影像资料的提供
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要求图像清晰、解说清楚,限时5分钟,主要内容见《评选办法》。
1、影像资料的网上传输
使用申报卡号和密码,按网上申报操作方法,再次进入上网资料填写界面,点击“DVD录像”菜单,进入相应界面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2、DVD光盘的寄送
DVD光盘要求一式两份,在网上传输的同时,以快件形式寄送至我会质量安全部。
工程类别划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工业工程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化工、电力、机械、建材、核工业、机电、轻纺等工程。
交通工程包括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铁路编组站,货运码头、港口,水运船闸、航道、造船厂,机场场道、货运站等工程。
水利工程包括水坝、水闸、引水、灌溉及排水泵站、堤防等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
申报鲁班奖条件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五、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六、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3.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七、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条件
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三、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含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鲁班奖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5、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6、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7、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8、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份;
9、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10、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张;
11、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要求
1、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4、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鲁班奖评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住宅工程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一)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七)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八)上述(一)至(六)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一)工业工程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冶金工业
烧结 烧结机面积 平方米 9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焦化 碳化室高度 米 4.3以上
采矿 年采矿量 万吨 60以上
选矿 年处理原矿量 万吨 60以上
球团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铁合金 功率 千伏安 12500以上
高炉 高炉容积 立方米 1000以上
转炉 转炉容量 吨 50以上
连铸 年产量 万吨 50以上
轧钢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有色金属工业
氧化铝厂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电解铝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镁厂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碳素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镍联合企业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其它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量 万吨 3以上
重金属加工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轻金属加工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砂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100以上
脉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70以上
岩金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100以上
其它有色金属工业 投资 亿元 1.5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煤炭工业
矿建立井 井筒深度 米 500以上
矿建斜井 井筒长度 米 700以上
矿建平硐 长度 米 1000以上
其它煤炭工程 施工工作量 万元 5000以上
石油工业
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年产原油 万吨 30以上
年产天然气 亿立方米 6以上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管道长度 千米 1000以上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 万吨 250以上
其它石油工程 投资 亿元 1以上
石油化工工业
气体处理工程 日处理量 万立方米 25以上
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15以上
聚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聚氯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聚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合成氨装置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合成橡胶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合成树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其它石油化工工业 投资 亿元 1以上
化学工业
硫酸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磷酸厂 年产量 万吨 10以上
醋酸厂 年产量 万吨 10以上
纯碱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烧碱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磷铵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磷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硫铁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甲醇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尿素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 万套 30以上
其它化学工业 投资 亿元 1以上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厂(站) 单机容量 兆瓦 300以上
水力发电厂(站) 总装机容量 兆瓦 250以上
风力发电厂(站) 总装机容量 兆瓦 50以上
变电站 变电电压 千伏 500以上
其它电力工业 投资 亿元 2以上
核工业
核电站 单机容量 兆瓦 600以上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石油化工设备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工程机械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年产量 兆瓦 300以上
通用设备厂 投资 万元 3000以上
汽车厂 年产量 万辆 5以上(一般汽车)
0.1以上(重型汽车)
拖拉机厂 年产量 万台 0.5以上(轮胎式)
0.1以上(履带式)
柴油机厂 年产量 万马力 30以上
其它机械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森林工业
独立森工局 年产木材 万立米 15以上
其它森林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建材工业
水泥生产线 日产量 吨 3000以上
玻璃生产线 日熔量 吨 500以上
矿山生产线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年产量 万吨 单体0.5以上
长丝0.3以上
短丝0.6以上
棉纺织厂 棉纺锭 万枚 5以上
印染厂 年产量 亿米 0.5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造纸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 吨 500以上
盐厂 年产量 万吨 海盐20以上
井、矿盐10以上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 万枚 0.5以上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合成洗涤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手表(新建) 年产量 万只 40以上
缝纫机(新建) 年产量 万架 15以上
自行车(新建) 年产量 万辆 30以上
塑料制品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其它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 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二)交通工程
1.铁路工程
(1)长度50公里以上的单线或30公里以上的双线(多线)新建铁路综合工程;
(2)连续长度80公里以上的扩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综合工程;
(3)大型编组站、集装箱中心站、动车段综合工程;
(4)长度1500米以上的铁路特大桥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的铁路大桥;
(5)长度3000米以上的单线铁路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铁路隧道或1000米以上的多线铁路隧道;
(6)长度100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列控工程;
(7)投资5000万元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示范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其它铁路工程。
2.公路工程
(1)全长3000米以上或单跨3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
(2)长度2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3)长度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4)长度2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5)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
3.水运工程
(1)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杂货、300万吨以上散货或3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沿海港口;
(2)年吞吐量60万吨以上杂货、100万吨以上散货或1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内河港口;
(3)沿海通航10000吨级以上船舶或内河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
(4)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渠化枢纽或船闸;
(5)投资1亿元以上的修造船厂及其它水运工程。
4.民航工程
机场飞行区等级4D以上的工程。
(三)水利工程
1.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以上的拦河闸;
3.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以上或装机功率10兆瓦以上的灌溉或排水泵站;
4.高度70米以上土石、100米以上混凝土或浆砌石的水工大坝;
5.重现期50年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堤防工程;
6.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一)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二)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8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长度8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四)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五)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六)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七)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中国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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